可燃爆粉尘作业场所是事端高发范畴,近来,宜兴市曝光一同粉尘涉爆企业触及严峻事端危险的行政处罚事例,警示粉尘涉爆企业严厉执行安全出产职责,对照《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则》《工贸企业严峻事端危险断定规范》和《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18)等要求,完善设备设备管理办法,强化危险危险排查整改,及时消除危险危险。
宜兴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宜兴市金依丰纺织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以下问题:
1.车间内粉尘堆积严峻,未及时清洗收拾,根据《工贸企业严峻事端危险断定规范》第十一条第(十)项规则,断定为严峻事端危险;
2.除尘设备未采纳泄爆、惰化、抑爆等爆破防控办法,根据《工贸企业严峻事端危险断定规范》第十一条第(三)项规则,断定为严峻事端危险;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出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出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九十九条第(二)项,宜兴市应急局对宜兴市金依丰纺织有限公司作出兼并处罚款625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