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是指经过地质成矿作用,使埋藏于地下或出露于地表、并具有开发使用价值的矿物或有用元素的含量达到具有工业利用价值的集合体。矿产资源具有五个方面的特点:(1)隐蔽性和不确定性;(2)耗竭性和不可再生性;(3)稀缺性和分布不均衡性;(4)多样性和复杂性;(5)动态性和相对性。
矿产资源的品种、分布、储量决定着采矿工业可能发展的部门、地区及规模;其质量、开采条件及地理位置直接影响矿产资源的利用价值,采矿工业的建设投资、劳动生产率、生产所带来的成本及工艺路线等,并对以矿产资源为原料的初加工工业(如钢铁、有色金属、基本化工和建材等)以至整个重工业的发展和布局有重要影响;矿产资源的地域组合特点影响地区经济的发展趋势与工业结构特点;矿产资源的利用与工业价值同生产力发展水平和技术经济条件有紧密联系,随地质勘探、采矿和加工技术的进步,对矿产资源利用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扩大。
在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中,矿产资源起着重要的基础性作用。我国90%的能源、95%以上的工业和农业原材料都来自于矿产资源。如果考虑制造业等下游产业,可以说,矿业支撑了70%以上的国民经济问题及其有关部门的运转。
当前所谓的资源危机,在很大程度上就是指地球上的矿藏储量正处于逐渐被耗竭的境地以及由此所造成的对人类可持续性的生存和发展的严重威胁。从人类文明发展的物质基础来看,无论是工业文明还是现在的所谓后工业文明或后现代文明,都是在对矿产资源的利用和改造的基础上建构起来的,矿产资源耗竭的危机无疑将对人类文明的结构和发展造成巨大的限制和压力。因此,如何构建有我国特色的矿产资源战略,对顺利实现我国新世纪宏伟发展目标至关重要。
我国矿产资源总量丰富。由于人口的迅速增加、国家工业化程度的加快速度进行发展,资源供需矛盾一天比一天突出,我国矿产资源面临的形势日益严峻。
国际能源署(IEA)报告说明,我国目前已探明的矿产资源储量约占世界资源储量的12%,是世界第三矿产资源大国。我国已变成全球上矿产资源总量丰富、矿种比较齐全、配套程度较高的少数国家之一。
我国迄今已探明的矿产资源共171种,其中158种的储量达到可开采的水平,这当中包括10种能源载体,41种有色金属,8种贵金属,5种黑金属,91种非金属和3种液态和气体状矿产资源。同时,发现矿床和矿化点20多万处,经过勘查的矿床有2万多个。
按探明储量计算,我国45种主要矿产中有25种居世界前三位,其中稀土、石膏、钒、钛、钽、钨、膨润土、石墨、芒硝、重晶石、菱镁矿、锑等12种居世界第一位。
从煤炭资源来看,我国煤炭储量居世界第一位。全国已探明的保有煤炭储量为10000亿吨,主要分布在华北、西北地区,以山西、陕西、内蒙古等省区的储量最为丰富。
从金属矿产来看:(1)黑色金属:探明储量的有铁、锰、钒、钛等,其中铁矿储量近500亿吨,主要分布在辽宁、河北、山西和四川等省。(2)有色金属:凡是在世界上已发现的有色金属矿在我国均有分布。其中,稀土的储量占世界的80%左右,锑矿的储量占世界的40%,钨矿的储量则为世界其他几个国家储量总和的4倍。
我国矿产资源相对贫乏,人均矿产资源占有率仅为世界人均占有量的58%,在整个世界排名53位。我国的原油人均占有量为世界中等水准的13%,煤为99%,铁为34%,铜为24%,铅为35%,锌为58%,镍为29%,钴为62%,铝为14%,锰为18%,金为19%等。除煤、锌、钴外,均不足世界中等水准的一半。并且由于地质条件限制,在现有供应量中只有60%可以开发利用,而又仅有35%可以采出,因而实际可利用储量很少。
总之,我国的资源总量是丰富的,从绝对数上说是资源大国,但由于我国人口众多,人均资源低于世界中等水准。因此,从相对数来看,我国在世界上又是一个资源小国。
2.支柱性矿产在世界上地位偏低,贫矿和难选矿多,且资源分布与生产力布局不相匹配
我国部分用量不大的矿产具有较强竞争力。如稀土矿、钨矿、锡矿、钼矿、铌矿、菱镁矿、萤石、重晶石、膨润土、石墨、滑石、芒硝、石膏等矿产,不仅已探明储量可观,人均占有量居世界前列,且资源质量高,开发利用条件好,在国际市场有着非常明显的优势。但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一些用量大的支柱性重要矿产,如石油、天然气、铀、铁、锰、铬、铜、铝土矿、金、银、硫、钾盐等矿产的保有储量占世界总量的比例较低。目前,我国90%以上的一次性能源来自煤炭、石油和天然气等主要矿产资源,其中,煤炭占67%、石油占23%、天然气占2.8%。我国石油探明率不到35%,天然气探明率也不到13%。根据国际能源署(IEA)最新预测,至2030年,我国的石油进口将从2006年的540万桶/天增至1910万桶/天。目前,我国石油日消耗量约为700万桶,如按年增10%计算,要不了几年,我国石油日消耗量就会超过1000万桶。由于高油价的不断冲击,以及部分地区复杂多变的局势,对我国油气资源战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国的油气长期进口已成定局,油气资源不仅是目前,也是今后长期影响我们国家的国民经济发展的关键。
我国矿产资源还表现为:贫矿多、富矿少,难选矿多、易选矿少,共生矿多、单一矿少。如有色金属矿的85%以上是综合矿,共、伴生铁矿约占其总储量的31%。
由于地质成矿条件不同,矿产分布有着非常明显的地域差异,一些尚未开发利用的大型、超大型矿区,主要分布于西部边远地区与国民经济生产力布局互不匹配。
当今,我国正处于工业化阶段,矿产资源的消费需求将不可避免地出现新一轮高涨。
据分析,到2020年我国铁矿石的消费将占到世界的35.71%,而消费比例超过20%的矿产由高到低有煤、锡、锌、铅、氧化铝、铝、铅、铜等。
近年来,我国矿产品产量的迅速提高并不能够满足国内高涨的需求。根据我们国家矿业联合会的研究,到2020年我国所需的45种主要矿产可以基本划分为能够保证、基本保证、短缺、严重短缺四类:能够保证的矿产共24种:煤、天然气、钨、钼、银、稀土、菱镁矿、萤石、耐火黏土、磷、重晶石、水泥灰岩、玻璃硅质原料、石膏、高岭土、石材、硅藻土、钠盐、芒硝、膨润土、石墨、石棉、滑石、硅灰石。基本保证的矿产两种:钛、硫。短缺的矿产有10种:石油、铀、铁、锰、铝土矿、锡、铅、镍、锑、金。严重短缺的矿产有9种:铬、铜、锌、钴、铂族元素、锶、钾、硼、金刚石。
建国50多年来,随着矿产资源大规模勘探和开发,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仍然很低,总体上综合利用率约为20%。目前我国综合利用比较好的国有矿山仅占3%左右,部分进行综合利用的国有矿山为25%左右,绝对没进行综合利用的占45%,全国20多万个集体、个体矿山基本上没有综合利用。我国现有2000多座矿山尾矿库存尾矿约50亿吨,每年新增排放固体废弃物3亿吨,而平均利用率只有8.2%。
发达国家矿产资源利用已达到了柔性化、智能化、自动化的作业水平,相比而言,我们至少相差20年。全国1400家有色金属加工公司,只有40%的企业能达到国际比较先进的水平,10%达到国内较高的水平,剩下的都是比较落后的传统的企业。我国高能耗行业的单位产品能耗比发达国家中等水准高40%左右,单位产值能耗大约是世界中等水准的2倍多,能源有效利用率要比世界中等水准低十多个百分点。
非法采矿活动严重破坏浪费资源。虽然经过多次治理整顿,全国大规模的非法采矿得到基本遏制,但在一些地区,无证采矿问题仍然突出,影响恶劣。即使是一些合法的采矿权人,有些也不遵守规划和经审批的开采方案,不讲科学办矿;有的粗放开发,对共生伴生的综合矿产没有综合开发利用。特别是一些重要的金属矿区,周围盲目地建设许多小选厂,各种小矿蜂拥而上。
许多个体采矿者用非常落后甚至很原始的方式来进行掠夺式开采。个体采矿不仅开采效率低,资源浪费严重,而且还对国家矿山的正规开采构成很大威胁,与其争夺有限的矿产资源。如钨是我国位居世界首位的有色金属。据统计,由于民采普遍采取“采易弃难,采富弃贫”的掠夺式开采,民采钨矿的回收率在15%~20%之间,绝大多数都是采一丢四,资源消耗高于国家矿山正规开采的3倍,一年浪费钨资源等于全国总产量所消耗资源总和。我国居世界产量前列的锡,也和钨类似,按正规开采,一吨锡约需消耗两砘储量,个体、民采一吨锡约需消耗7吨储量。产量位居世界第一的锑,由于民采回收率仅为20%~30%,尚不及正规开采的一半,其对资源浪费及破坏比钨、锡有过之无不及。
采矿活动破坏了大量耕地和建设用地;采矿诱发地质灾害,造成大量人员受伤或死亡和经济损失;采矿破坏矿区水均衡系统,产生各种水环境问题;采矿,尤其是露天采矿破坏地貌景观,毁坏植被和生态环境。国外发达国家矿业对生态环境的破坏率基本能控制在10%到20%,我们则超过50%。因为开发水平比较低,造成大量的废弃物。据国土资源部统计:全国因采矿而被破坏的土地达4万km2,并以200km2/a的速度增加,其中因矿山开采而沉陷的土地总面积已达60万hm2,被破坏的土地多为农业用地,其复垦率不到12%。由此引发了一系列社会问题和矛盾,一些受害单位和个人把矿山企业推向法庭,一些村民集体到上级部门告状,形成新的社会不安定因素。
矿产资源是一种稀缺的、有限的、不可再生的耗竭性资源。因此,有效保护和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十一五”期间乃至2020年前,我们国家的经济仍将保持迅速增加,矿产资源供需形势趋于严峻。根据我们国家国情,我们该比世界上其他任何大国更加珍惜矿产资源,更加严格地保护与合理规划利用矿产资源。
第一,在《矿产资源法》修编过程中,对有关款增加综合利用和节约利用的内容,在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制订中应增加矿产资源依法管理、有序开发的条款,明确尾矿、煤石等矿山固体废弃物的所有权和开发权,以及对资源化、无害化、最小量化及开发利用的界定。
第二,研究制定《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提高资源回收率实施细则》、《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法》、《矿山尾矿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废旧家电、废旧电脑收利用管理办法》、《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法》等法法规,加快资源综合利用法规体系建设。
第三,明确关于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量”的规定,如什么叫“严重破坏资源”?这涉及到对刑法156条规定如何执法的问题。
有了完善的法律和法规体系,还要加大执法力度。当前执法中遇到的主要障碍之一,是地方保护主义。
第一,制定鼓励、支持矿山企业资源综合利用的有关财政、金融、产业、技术等政策,清理有关不利于矿山企业组织综合利用的个别政策。
第二,优化矿产资源配置,合理调整矿业产业体系和产品结构,全力发展低耗能的高新技术产业,并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加快淘汰能耗高、效率低、污染重、生态破坏大的工艺、技术和设备。
要严格把好开发矿产资源的发证关,这是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关键。发证机关要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对采矿权人的开发利用方案和基本资质条件严格审查把关。经审查,对那些不具备办矿资格的、不能够实现合理开发利用资源的、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采矿权人,决不发采矿许可证。同时,要格外的注意,对在大矿周围或附近开采矿产资源的采矿权人,更要严格审批。若无矿权所属之争,正常的情况下,在大矿周围新发现的矿床,依照国家的资源形势,留给大矿山企业作为后备资源基地较为合适,不再批给新办的小矿山企业开发。
针对我国一些矿山公司制作技术落后、规模结构不合理的状况,建议各级行政管理部门在年度监督检查工作中,对粗放经营、采选技术落后、破坏浪费资源、履行法律义务,以及在生态环境保护、土地复垦方问题突出的矿山企业,责令其限期整改达标。
大力宣传矿产资源法律、法规,提高各级矿产资源管理部门的业务素质和管理上的水准,通过执法检查和行政监察等手段,维护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保护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取缔无证勘查、开采,非法转让、承包矿业权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坚决制止乱采滥挖、采富弃贫、破坏浪费资源的行为,鼓励和引导矿业权人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提高资源的利用水平,创造良好的矿业开发秩序。
(1)积极勘查。矿产勘查为矿产资源综合效益的提高提供基础保障。矿产勘查包括规划部署、成矿理论、技术方法、成果目标、技术经济评价等。一要把矿产资源的综合找矿目标纳入规划部署的重要内容。二要加强成矿理论的综合研究,从矿床共生规律、元素的共生组合规律、共(伴)生矿成矿条件的相似性及成矿过程(机制)的相似性等方面做研究。改变以前单一目标矿种的找矿方法,结合新的理论和方法,建立多矿种、多类型的综合找矿机制,为综合评价和利用提供理论依照。三要将地质填图、物探、化探、遥感和理论找矿模型等不同的方法综合应用,获取多源地学信息,避免工作重复和浪费。四要建立适应市场的技术经济评价体系,调整工业指标,使许多难选、易选和低品位矿都能得到充分利用。
(2)高效利用。抓好采、选、冶和综合利用,将对提高资源综合效益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一是提高矿山回采率、选冶回收率,对目前无法开发利用的贫矿,也要采取比较有效措施加以保护,同时要重视矿业废渣、废气、废水的治理与利用。二是加强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的基础理论研究,不停地改进革新,及时吸收、引进新的科学技术,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加快对呆矿、难处理矿的采、选、冶等技术的科学攻关,迅速增加资源利用量;三是扶持矿山企业引进和推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新工艺、新方法、新技术,增加矿业开发的科技含量,制定鼓励开采低品位矿石的政策;四是支持对重要共伴生矿床、难选冶矿床和尾矿的选冶技术探讨研究及攻关,提高采、选、冶科学技术水平和管理上的水准,加快提高低品位、难选冶矿床的开发利用水平。五是加强对矿产资源的结构分布、消长趋势和可供性研究,摸清我国资源家底,从而合理地调整我国地质、矿产的产业结构链,以防造成资源和资金的浪费。
同时,面向世界,加强资源外交,热情参加国外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加强和改善矿产品贸易,增强对国际矿产资源市场的掌控能力也是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一项重要措施。
总之,我国的矿产资源在开发利用时要坚持矿产开发、环境保护和经济稳步的增长并重,坚持体制机制创新,从而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